针对学生迟到、旷课以及早晚自修的纪律问题,我系对早晚自修纪律管理以及学生请假制度进行补充规定:
一、早上一、二节有课者(包括实验、实训课)必须于8:00到教室开展早自修;早自修不得带早餐进入教室,相关部门和老师将不定时进行抽查和监督,如被发现一律通报批评并扣其德育分0.5分,如发现两次给予警告处分。
二、早、晚自修期间不得迟到或早退,有事必须先向辅导员请假,并出示书面请假条,由辅导员签字后才生效;对有些因参加院系社团活动需请假的同学,事先签订有效部门请假条;请假条不得代写或代签,若发现事实与请假不符,将通报批评。
三、早、晚自修无故缺席两次(含两次)以上者,将对其进行通报批评的基础上,根据其不同的政治面貌和任职情况扣除当月德育考评成绩。其中党员扣2分,入党积极份子扣1.5分,院系学生干部、班干部、党团校学员等扣1.5分,其他学生扣0.5分。早、晚自修专门受到院系通报批评的班级,该班级班团干部均按任职相应扣除0.5分,其他学生扣0.2分;对早、晚自修专门受到院系表扬的班级,所在班级的各学生干部均按任职相应加0.5分,其他学生加0.2分。
四、在学风建设活动中,班级受到院系表彰的,该班级班团干部均按任职相应加1分,其他学生加0.5分。
五、各班学习委员严格考勤,如实上报出勤情况,如发现包庇或弄虚作假的,视情节严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学习部和纪检部进行检查和抽查。
六、对请假与事实不符的同学,将要求其作书面检讨,视认知态度作处理。
七、在同等条件下早、晚自修出勤率高、自修纪律好且质量高的班级,在评先进班级,先进团支部等时优先考虑;学生个人奖惩情况,也将列入本学期甚至学年优干等先进评比的重要参考依据,
八、为调动同学参加早、晚自修及早操积极性高且成果显著的班委及同学在年度考核时向上靠拢,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其推优,党、团校学习以及入党等。
九、每周公布考勤情况,如有班级连续三次(含)以排名后三位,取消该班级本学年优秀团支部、学风建设优胜班级等先进集体的评比资格。
应用工程系
2009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