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对象
申请者为我院全日制在校或毕业五年内学生,由专业组建、教师组建、学生组建三种形式均可申报,一般是以2人以上组成的团队为单位进行申报。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联合组建团队申请项目。
二、申请条件
1、申请项目至少2名以上学生拥有本院学籍,其中1名本院学生担任项目
实际负责人或企业法人代表;
2、申请团队分为学生自主组建或由学院部门、专业教研室牵头的师生共建团队两类,以学院部门、专业教研室牵头的师生共建的团队,须选派1名教师担任项目实际负责人或企业法人代表;
3、创业项目必须符合创富中心创业体验区创意研发类定位,有一定的技术含量,有较强的创新性和可操作性,市场前景看好,有较好的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对入驻项目实行“师生自主、实战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原则,申报者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具备一定运作资金,且能够承担创业和经营风险;
5、创业个人或团队所有成员具有创业意识和创业知识、经验储备,处于发展阶段的创业项目或已注册的公司;
6、团队每位申请人家长知晓,并支持申请人创业;
7、创业企业不得违反国家政策方针和法律法规,必须严格遵守创富中心的相关制度。
三、申请名额
创富中心创业体验区项目系部入驻名额分配表(第二批)
系别 | 申报名额(上限) | 入驻名额 |
信息技术系 | 4项 | 1项 |
国际贸易系 | 3项 | 1项 |
财务会计系 | 3项 | 1项 |
工商管理系 | 3项 | 1项 |
人文旅游系 | 4项 | 1项 |
应用工程系 | 4项 | 1项 |
继续教育学院 | 2项 | 1项 |
总计 | 23项 | 7项 |
说明:1、信息技术系、人文旅游系、应用工程系因专业设置与创意研发类定位匹配度最高,申报名额给予适当倾斜。经选拔产生的入驻名额,各系均为一项。2、系别划分以项目负责人所在系为准。
四、选拔程序
选拔分为申请、答辩、公示和入驻四个阶段进行。
(一)申请阶段
1.申请截止日期为2013年1月16日。
2.申请人到学校就业创业信息网(http://zjetp.job158.com)政策法规栏下载《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创业项目入驻申报表》填表,组织撰写创业/商业计划书。
3.申报团队将申报表、创业/商业计划书的电子版和书面材料各一份,发(报)送至本系创新创业分管辅导员处。
4.申请材料附件(如无请忽略):
(1)法定代表人(或申请人)身份证、学生证及历年成绩证明(复印件)。
(2)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如技术报告、查新报告、鉴定证书等的复印件)。
(3)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等的复印件)。
(4)与项目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如成员奖励证明等的复印件及产品照片)。
(5)如已经注册创办的企业,须报送企业注册时的验资报告、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本年度最近一个月的企业会计报表(复印件)。
5.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
(二)答辩阶段
1.系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后,按名额推荐项目,由创业指导办公室组织进行终审答辩,终审答辩评委由校内评委和校外评委构成,按照申报材料(占60%)加答辩成绩(占40%),选拔产生各系最优项目入驻。
2.答辩会于2013年3月举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答辩时需结合PPT介绍创业项目,时间为10分钟。
(三)公示阶段
答辩结束后,对入围团队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为期七日的公示。
(四)入驻阶段
通过考核及公示后,按照《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创业项目管理办法》办理入驻,实施周期不超过半年。
入驻须知:
1、与招生就业处签订《入驻合同书》、《入驻承诺书》、家长签署《入驻意见书》,抽签确定入驻位置,并按创富中心入驻有关规定,合理布置办公区域。
2、入驻团队由创富中心统一提供办公场地、桌椅、电脑等办公设施及其他必要的硬软件配套,水电费、管理费全免。
3、每个团队(项目)确定指导老师不得超过3名,创业导师对项目进行全过程指导。
4、创富中心负责对入驻团队成员进行各类创业培训、创业辅导,部分提供校外创业导师资源。
5、其他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内《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项目管理办法》、《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导师管理办法》,不再赘述。
五、联系方式
系部统一报送申请材料受理与有关孵化详情咨询部门:招生就业处创富中心创业指导办公室(同职业咨询室)
联系人:张老师 0571-89718471
邮箱:36852563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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