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科研

有关我院2018年上半年开展“课证融通”项目的通知

来源:应用工程系 发布时间:2017-11-17 作者:陈岭 阅读数数:1264

各系:

根据浙经职院〔201138号的文件精神,教务处将进行“课证通融”项目,具体通知如下:

1)统计时间:从即日起到1124日前接受“课证融通”申请,逾期将不受理;

2)融通时间:2018年上半年学生职业证书资格的考证项目;

3)材料要求:若“课证融通”项目为新申请项目,请填写《附件1:“课证融通”项目申请表》,并提供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的通知文件复印件及证书复印件,加以说明。若某项“课证融通”项目往年已经申请通过,只需填写《附件1:“课证融通”项目申请表》,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融通流程:由任课老师提出申请,报所在系部;系部汇总审核后,系部主任签字确认及盖章报教务处,同时将电子稿发到指定信箱。

5)教务处汇总审核后报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批,通过项目将在教务处内网公示。

融通文件见教务处内网:http://192.168.2.201:88/show.aspx?id=413&cid=66 (浙经职院〔201138号文件)。

 

若有疑问,请与系办陈岭老师联系。

联系电话:0571-86929794;邮箱:13601066@qq.com

联系地址:崇文楼105


附件1:“课证融通”项目申请表.doc